意识的三重定义或解释

Abstract

与时间和空间、物质和能量、生命和自我、知识和智能、语言和语义一样,意识本身既不是一种实体,也不是实体的属性,只能用不同的变化或变化的方向性来定义和解释。作者构建了一个以物质,能量和生命为成分的系统(心灵亦是这样一个系统),并将这些成分分别定义为不同的变化。基于这些变化之间的系统关系,在本文中推导出了对意识的三重定义或解释: • 意识具有本体论上的普遍性,因为它是物质与能量之不同。 • 意识具有认识论上的特殊性,因为它是物质对能量的形式化、质量化,或特异化。 • 在语义学上,意识是一种无语义的语言,而生命则是种种无语言的语义。 许多意识理论不仅忽视了意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,更没有将生命理解为意识之为意识的唯一原因或结果。其实,没有生命就没有物质与能量之不同,更不可能有作为语言的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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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1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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